第114章 网络上的正能量-《离婚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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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个案例就结束了,苏丹铃紧张得手心冒汗,心脏砰砰跳个不停。
但她还坚持继续提问:“有一个女孩,今年19岁,一年前她到外地去打工,跟一个比她小一岁的男孩谈恋爱之后两人便同居,后来女孩怀孕了,她怕父母知道之后会责怪她就没有告诉她的父母。
在不久前她生下了孩子,但是孩子出生之后,她和那男孩都觉得没有能力把孩子抚养长大,便偷偷地将孩子丢弃在一个公园的垃圾桶旁边。
后来,孩子被一个环卫工人发现了将孩子交给了公安局,现在公安局找到了那女孩称那女孩涉嫌遗弃罪,女孩和男孩的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骆欣玥秒回:“女孩和她男朋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可见,父母生下孩子后,即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能因为没有能力就将孩子遗弃,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女孩和她男朋友将自己年幼的孩子抛弃的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其有可能被承担刑事责任。”
还有最后一个案例了,苏丹铃明知道自己输定了,但她还是硬着头皮提问:
“我朋友的儿子,现在只有八岁,因为他的数学成绩不是很好,因此我朋友给他报了一个数学辅导班,他每天都会到数学老师的家里补习功课,最近孩子经常跟我朋友说,他不想上辅导班了,说他去那里一点儿都不开心。
我朋友听了之后很担心,再三追问,才知道原来孩子的数学辅导老师经常在给孩子补习功课的时候,对孩子实施猥亵行为,害得孩子的心理都有问题了。对此,我朋友很愤怒,想要把这位老师告上法庭。
这位老师猥亵男童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骆欣玥笑着问苏丹铃:“是不是我回答完了就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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