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网络上的正能量-《离婚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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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飞高兴得哈哈笑:“太棒了!我领导肯定高兴,这么好的题材!”

    “好啦!趁现在还不算晚,你马上安排好明天的录制和专家访谈,我还要去继续答辩,拜拜!十一点钟回到家,记得给我准备宵夜哦!”骆欣玥满脸甜蜜地笑着说。

    她挂断通话,转身回头看到林鑫站在面前,吓了她一大跳。

    林鑫的脸色很难看:“小玥,你跟展飞私下走得太近了。”

    骆欣玥刚想说她跟展飞是男女朋友关系,苏丹铃却突然走出来大声催促道:“骆欣玥,你已经打完电话了,咱们继续!快点,还有二十分钟就到十点了。”

    骆欣玥只好对林鑫说:“有空我再跟你解释,走吧!我们进去!”

    林鑫点点头,跟在骆欣玥后面。

    苏丹铃刚才上网查了一下以前的案例,心想这个案例是bj知名律师曾经出庭辩护却败诉了的,骆欣玥应该答不了。

    她看了骆欣玥一眼,陈述案例:“李某带孩子到游乐场游玩,在游乐场中有一个滚轮项目,孩子在游玩时意外受伤,经过诊断孩子的右手腕关节开裂,了不少医药费。李某在找商家进行索赔时,商家认为,孩子才五六岁,李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看好孩子是李某的责任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游乐场拒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是,当时李某并不知道这个项目有这么大的危险。而游乐场在这个项目上并未标明警示标志,所以李某才让孩子去玩的。李某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游乐场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骆欣玥即刻答道:“游乐场是需要赔偿损害责任的。因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知,公共场所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组织者需要履行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以保证其管理范围内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游乐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应该在比较危险的项目上设置警示标志,以引起家长的注意。

    根据你所说的具体情况,游乐场没有在这个项目上设置警示标志,其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才导致李某的孩子受伤的,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游乐场是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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