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1.爱疯时代-《我的男友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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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尚这个玩意本身和“恋爱”是一样的,你追求它时它不理你,你冷静下来时它反过来求你最近坐地铁看到最多的手机是“爱疯”,从小女生的手掌到老太太的巴掌,这个世界上的人简直真的爱“疯”了。哇,真有钱,都是4999耶!我有点小小的羡慕。

    当然了,有时尚感的人在中国13亿庞大人口基数中的比例终究是少的,毕竟我这样的穷人还是很多的。难道我这样没有流行细胞的人就不活了吗?也不尽然,我喜欢“爱疯”倒追我的时代,我对这类时尚用品的消费习惯是“疯”价什么时候甩卖到“放血”价,也就是我入手的时候了,确切地说我是一个理性较多时间的人。

    人大概有两种吧,吵着和妈妈要电玩的小孩是神经型的,把渴望电玩的想法憋在心里的小孩是迟钝型的。我属于后者反应迟钝的,起码大多时间是这样一个状况。久而久之,我养成了一些迟钝的习惯,比如我会在别人玩腻了微博之后开通一个微博号。

    现在的微博已经不像一年前那么火,新鲜事物大多如此,潮的人尝完了鲜便丢弃了陈旧的时髦奔着新时尚而去,也只有我这种反应迟钝外加恋旧的人才会对一个小玩意坚持很久

    “激情”退潮后留下淡淡的“感情”,“感情”如果搁浅了,那便是伤痛了。这是从恋情走向婚姻,再由婚姻回归生活的一个必然阶段。如果说非要在这个过程中加上某种抗议按钮,那应该是“习惯”吧。

    我们习惯依赖,习惯消费,习惯别人对自己的好,从习惯到不习惯,隔阂的缝隙会慢慢吞噬从前堆积的感情基础。我一直觉得娃娃、反斗圈、社区网站、小说、游戏、微博,这些在我们生命里留下痕迹的记忆都应该是有生命的,也就应该是有感情的。当我们体会到亲近的人给予我们疏远的冷漠感时,我们自己不是也曾经放逐过对它们的感情吗?

    我知道这是一个很傻的理论,但即使你笑我愚蠢幼稚,我还是坚持怀有这样的观点。

    微博被搁浅了,留下的除了广告,还有八卦新闻。我喜欢在巴掌上看广告,好的广告创意我认为是一种生活的艺术,至于八卦我并不十分关心,主要原因是那些八卦的针对对象都是一群我不认识的名人。说实在的,和我生活没有交集的人要我去假装关注,这是一件太无聊的事情。地铁上需要度过的剩余时间并不多,我选择用掌机看微博广告,自动地跳过了那些无聊的新闻

    当再一次看见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金色的太阳时,我舒缓的心情彻底放开,走在这样熟悉的路径上我有一种劫后重生的感觉。我大步向前进,身体里充斥着充沛的力量。

    我走进办公室的大门,迟到23分27秒,汪明言这小子远远地对我比划着手指,然后翘起一根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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