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国有经济-《我助大唐迎贞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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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非大臣之中有人在经商?”李建国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不错,据我所知,以萧禹为首的几位大臣一直都有经商的行为。以往因为我刚登基不久,而这些大臣皆是对大唐有功,所以我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视而不见。如今,正好可以借着推行新律法立威了,杀鸡儆猴。”李世民目光如炬,说道:“我准备就先从文武百官开始,然后昭告天下。”

    “大哥,直接从文武百官下手固然可以立威,但是只怕也会惹得其他官员人人自危。况且,萧大人为人虽然有点让人讨厌,但是说到底也是大唐的功臣。”李建国皱眉道。

    “功是功,过是过,功过岂能相抵。再说了,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这话可是你说的。你现在又想为萧禹求情,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李世民对于李建国的话感到十分的不解。

    被李世民这么一说,李建国感到有点尴尬,说道:“大哥,律法初定,并不成熟,还需要时间的磨合,而且日后还会有更多的律法条文需要完善到《唐律》中。至于我为萧大人求情,那是因为萧大人并不是大奸大恶之徒,我又岂能公报私仇呢?”

    李世民点了点头,“说得好,但是官员不可经商,这是铁则,难道要我继续装作视而不见吗?”

    李建国摇了摇头,思考了片刻,方才开口道:“大哥,我倒有一个主意。既可解决你的烦恼,还可以让皇上发一笔横财,增加国库的收入。”

    “哦?说说看,我倒想听听你有什么好的办法?”李世民感兴趣地问道。

    “大哥,这个方法叫国有经济体制。”

    “国有经济体制?那是什么东西?”李世民一脸疑惑地问了一句。

    “大哥,我们不妨给萧大人一个台阶下,以朝廷的名义接管萧大人正在参与的生意。日后,这些生意可以直接由朝廷来管理,所获得利润也可归入国库。如此一来,既可以给萧大人一个脱身的机会,又可以增加国库收入,岂不是一举两得吗?”李建国娓娓道来,以前自己学的东西此时也是派上了用场。

    “由朝廷接管?”李世民突兀地问了一句。

    “是的,不单单如此,日后大哥还可以开一些商铺,经营一些别的生意。这些商业活动就是所谓的国有经济,而日后所获得利润自然就是属于国库的,如此也不算是违反律法。”李建国侃侃而谈。

    “这倒真的是个好办法!”李世民赞叹道。

    李建国继续说道:“如果大哥直接下旨处罚萧禹,只怕会让那些有功之臣寒心。毕竟律法是新定的,很多人的思维并没有转变过来,需要慢慢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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